东京审判法官视角下的天皇责任以韦伯庭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是二战后同盟国家在东京设立的A级战犯法庭。这场审判史无前例地将一批日本自年以后的内阁首脑人物送上了被告席。东京审判也和纽伦堡审判共同确立了国家领导人对战争罪行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律先例。近年来的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卢旺达国际法庭审判中都曾援引东京审判的判例。而东京审判确立的反和平罪也成为年《罗马规约》中侵略罪罪名的主要来源。尽管东京审判对国际法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也一直存在着批评之声,并且右和左的方面均有,前者认为审判是胜利一方进行的政治审判;而左派则认为审判对日本战争罪行的清算还不彻底,除了细菌战暴行缺席审判之外,另一个重大问题便是战时天皇裕仁没有站上被告席。这两项也是国内外左翼学者在肯定东京审判文明性和正义性的基础上对其“不彻底性”的主要批评内容。

年8月,东京军事法庭将审判26名日本战犯

近年来,中外学界围绕天皇责任与东京审判的问题已有不少更深入的研究。日暮吉延认为同盟国对于审判天皇与否的问题本质上是一场美英两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政治博弈。”而程兆奇通过对《天皇独白录》的剥析,认为裕仁天皇被免除战争责任并非出于纯粹的政治考量,而是美国的一项误判,进而导致东京审判的检控出现重大缺陷。户谷由麻则认为,不论是作为组织者的同盟国还是检控方的国际检察局都奉行了美国主张的搁置审判天皇的方针,起诉天皇的讨论和可能性一直延续到了东京审判结束以后。这些研究检讨了东京审判的组织发起者(同盟国)和检控方(国际检察局)对审判天皇的立场和逻辑。

不过,目前对于东京审判中法官在这一问题上是如何考量的还鲜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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