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声赔礼,法则原文我给看漏了一句,对此形成的误导,非常内疚!
于是,以前那篇帖子的谜底是——step2今后弗成以转动。祝贺昵称叫“
孙大帅”的诤友,所有答对!报酬
钢镚儿,实时打脸指出了我的题目——附上截图这类举动请一往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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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阁楼先生文章中所说的“惊世骇俗”的上篮,引用阁楼先生的文章原文:
3.6新法则下理睬的最大限度的步法:
挪动中右足在大地时持球(Step0)--跳起右足,左足落地(Step1)--
跳起左足,双足同时落地(Step2)--跳起一足或双足完竣投篮。
这是NBACasebook官方判例。GIF图不放了,以免惊世骇俗。
我是一个很三俗的人,就未免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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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新法则的明白稀奇简略,我分享个窍门(就不说是臭猫王师兄教我的)。
首先Get一个点,持球。单手的抓球、翻腕和夹球临时不提,我们就说双手的。你唯有看到两只手往球上一按——持球就形成了。
第二点,持球的机会。惟独“一只足停止在大地时持球”,能力形成step0。地面持球是不算的。记取这个,背面要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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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是“-”这位诤友提及了南斯拉夫步这个话题,原来阁楼先生就这个事发过两篇(我没记错的话)文章的。我自身也跟风发了一篇走步的帖子,内里说过南斯拉夫步的事。
南斯拉夫步在新法则里处于一个很狼狈的境况,由于新法则只说持球今后不理睬单足跳,却没说先单足跳再持球行弗成。
于是,在大地持球的单足跳确定是走步,这是板上钉钉了。
垫步今后地面再持球,可能垫步落地后再持球......姑且在理论上理睬(上有策略,下有对策)。
但引用阁楼先生的话说:“新的法则奉行早期,裁判必要会周密